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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毓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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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港員警約友見面多次吸毒助興 判刑8月緩刑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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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警局南港警分局警備隊王姓警員,被新北地檢署以三度在與他人相約見面時以二級
毒品安非他命助興,並收受毒品款項,依藥事法起訴,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,王姓警員
依藥事法罪各處4月、4月、3月徒刑,定應執行刑8月,緩刑3年。
檢方指控,王員去年12月28日上午在通訊軟體上以200元價格轉讓安非他命0.1公克給陳姓
友人,又在今年1月16日以800元價格轉讓0.15公克安非他命給周姓友人,並在今年2月5日
晚間轉讓0.15公克安非他命給友人,讓友人協助他施用安非他命。
今年2月13日,警方持搜索票到王員位於新北市的住所,並扣得0.37克重的安非他命、安
非他命殘渣袋兩個、吸食器、電子磅秤等物,另外王員涉嫌施用安非他命部分,檢方仍在
另外分案偵辦中。
法官審理後,認為王員從事警職,當知毒品危害人身及社會治安,竟為私心轉讓毒品,考
量王員轉讓毒品數量少、王員未獲巨額報酬,犯罪後坦承犯行,轉讓毒品也並非為了讓毒
品流通,應是一時失慮才會犯罪,依藥事法三罪各處4月、4月、3月徒刑,定應執行刑8月
,緩刑3年。
https://uc.udn.com.tw/photo/2023/05/23/realtime/22218696.jpg
南港警分局警備隊王姓警員,因涉嫌轉讓、施用毒品,被依藥事法起訴,新北地方法院依
藥事法3罪定應執行刑8月,緩刑3年。記者翁至成/翻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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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時失慮才會犯罪?難道不是一時失慮才被抓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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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重財賄,俗輕仁義,嫁娶無禮,尊卑無次,婦言是用,男位居下。
風俗澆訛。多行詭詐。大抵貪求。父子計利。財多為貴。良賤無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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